根据新龙镇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政府聘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三)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新龙镇招聘岗位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2月15日。
(五)本次政府聘员招聘约定最低服务期1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镇政府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3年12月15日-12月21日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s://www.hp.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12月19日-12月21日。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地址:广州市广汕八路333号405办公室)
3.需提供的相关证书和材料:
(1)《附件2:新龙镇府聘员报名表》(招聘公告附件下载);
(2)《附件3:新龙镇政府聘员资料提交清单表》(招聘公告附件下载);
(3)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
(6)最高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
(7)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指的是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根据用户学历认证需求,经审核后出具的学历证明,并对报告进行电子注册,提供网上查询。)、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新龙镇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聘用前或聘用后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5.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5以上(含1:5)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参加笔试考生按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及与岗位匹配的情况。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笔试成绩区分先后。体检在广州市三甲医院自行前往,按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聘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结果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九)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