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观山湖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观山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观山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其中管理人员35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观山湖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综合管理类,b类为专技类。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限截止2019年4月19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的基层项目人员,不得再报考该岗位。
3.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19年4月19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所在地为贵阳市辖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4.定向招聘“观山湖区社区工作者”的,限截止2019年4月19日在观山湖区所属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人员报考。
5.定向招聘“观山湖区居委会成员”的,限截止2019年4月19日在观山湖区从事居委会工作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居委会工作人员报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