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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因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报名材料:《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相关中级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证明。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校验后退还本人)。请考生请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4.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线下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笔试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单独面试形式,测评应聘者的知识、能力、经验和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构成。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和工作地点 工作待遇: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工作地点:海珠区宝岗大道137-139号金龙大厦四、五楼。 五、有关情况说明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1175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0日 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