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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考人数:?90人
■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上午9时至10月25日下午17时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试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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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本次共招聘教师90名,其中,高中教师24名,中小学心理教师66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岗位需求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二)招聘对象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和学位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6.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在读人员;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三)岗位资格条件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应资格种类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5.其他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或雅思考试(学术)成绩6.5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本部分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岗位要求的英语水平证书等。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意见。(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上午9时至10月25日下午17时(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三)报名要求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4.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7.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信息。(二)网上考试确认1.网上成功报名的人员在考试前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免笔试的应聘人员也须网上考试确认。2.网上考试确认时间:2023年10月26日上午9时至10月27日下午17时(确认时间结束将关闭系统)。3.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2日10时起至笔试前。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教),其中:笔试和面试(试教)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试教)(不占进入面试人员名额),其面试(试教)成绩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考生各环节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一)笔试1.笔试时间初定在2023年11月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试教)。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知识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4.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5.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教)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试教)。进入面试(试教)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试教)。6.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二)资格复审在面试(试教)前对进入面试(试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试教)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3.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试教)人员。(三)面试(试教)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教)。1.时间和地点在网站通知。2.面试(试教)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试教时长10分钟。3.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4.面试(试教)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试教)成绩通知单。5.未按时参加面试(试教)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四)综合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其面试(试教)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以面试(试教)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