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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招聘应元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公告(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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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吸引优秀人才,根据《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应元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增城区应元学校由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二中教育集团管理,为二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是增城区教育局下属公立完全中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7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学科人数如下表

学科语文英语历史体育音乐合计
数量211217
具体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且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研究生和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与其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相符。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职业资格条件。具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学教师资格证。所有应聘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所有应聘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未取得英语专业水平证书的,应达到雅思考试成绩7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以上。报考人员如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或成绩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岗位要求的英语水平证书等,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4日9:00至2024年3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在登录界面,点击注册账号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在“招聘批次-批次选择”找到该报名批次后前往“报名业务-我的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4)须恪守诚信原则。应聘人员考试后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须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

(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6)应聘人员在各环节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在各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备注:除报名时间按本公告外,因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工作环节、时间或考试形式调整的,相关信息将在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dgzez.com.cn)“招聘”栏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网站登记的手机通讯通畅。

(二)考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人员在考试前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具体时间以2024年3月19日二中官网通知为准。

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招聘批次——批次选择——报名业务——我的报名——确认参加考试。

2.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二中官网通知为准。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免笔试应聘人员也须参加考试确认环节且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3月,时间和地点以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告和市第二中学官网通知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5.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

6.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具体形式、地点、时间以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公告和二中官网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

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

2.报名表(报名网站打印后手写签名);

3.《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2)及表中所列的资料原件。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1.具体形式、地点、时间以二中官网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包括讲题、说课/授课(模拟授课)、答辩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5.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考试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面试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考试各环节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二)体检按《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按照《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 聘用人员须确保在2024年9月前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安排到学校任教,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含当天)。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入学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市。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0757-82133872

监督电话:020-83550134

咨询时间:工作日的9:0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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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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