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华街道招聘合同制社区组织员3名,经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等程序,并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3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原拟录用人员李慰婷因个人原因提交《放弃录用说明》放弃该职位,现拟递补第4名李妙菁,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7日(公示3天)
二、受理单位及电话
受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监委派出昌华街道监察组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昌华大街5号
联系电话:020-86537269
三、相关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反映。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详实具体。
3.广州市荔湾区监委派出昌华街道监察组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予以核实处理,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4.经核实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安排,办理聘用手续。
五:拟招聘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姓别 |
身份证 |
笔试 |
面试 |
综合排名 |
是否参加体检并合格 |
组织考察是否合格 |
是否拟聘人员 |
1 |
李妙菁 |
女 |
4401111994*******9 |
67.84 |
78.8 |
4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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