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开、竞争的原则,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执法辅助类雇员 |
3 |
(二)工作职责
主要从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热心为群众服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人力资源工作经验或持有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者优先;
6.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5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至6月21日(星期三)(共5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一大队(地址:海珠区宝岗大道1099号103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参保记录)、暂缓就业协议书(仅办理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复印,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工作经历证明除外),并下载附件《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雇员报名表》填写。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二)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劳动保障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共基础常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处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